信易医保 守好群众救命钱

发布时间:2026-07-22|来源: 伊犁州... |浏览次数:217|专栏: 市州级... 分享到:

  奎屯市医保局实施“信易+医保”管理模式,将信用引入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按照信用服务、信用管理、信用监督的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了医药机构服务参保群众,诚信履约的水平和能力,发挥医保信用管理方面的便民惠企引领作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保看病就医便捷化和获得感,助力奎屯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实施履约意识,落实“信易+医保服务”

  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结合奎屯市工作实际制定《奎屯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通过“信用+医保”的模式,建立奎屯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履约”管理制度,规范诊疗及药品零售服务行为,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对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机构医保医师的诊疗服务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监督。召开2026年度医保基金监管暨服务协议集中签约会,与16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伊犁州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与181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伊犁州直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与全市197家医药机构签订《奎屯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承诺书》,734名医师签订《奎屯市医保医师信用承诺书》,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师的医保信用承诺活动,并张贴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诚信服务意识,杜绝违规医疗行为,发挥信用在提升行业自律、构建诚信医保的积极作用。

  二、健全考核监督,推动“信易+医保管理”

  开展信用管理,建立“三级”名单管理制度,对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机构医保医(药)师的诊疗服务行为进行分级管理,建立“红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三级名单管理制度;对无违法违规行为,考核优秀,信誉良好的定点医药机构纳入“红名单”;对考核基本合格,存在被约谈、拒付、暂停协议等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纳入“灰名单”管理;对考核不合格,严重违反医保协议,达到取消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通过积极探索开展诚信管理,广泛开展守法诚信教育,医药机构准入前诚信教育,提高医药机构诚信意识,通过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协议履行情况、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人员及培训、药品管理规范、诊疗服务情况等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按时结算资金、续签医保服务协议、信用体系建设等挂钩,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中营造了“以诚为荣,诚信有价”的良好社会诚信氛围。

  三、强化日常检查,提升“信易+医保监督”

  认真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同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和新闻媒体代表等14人担任医保社会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进行广泛深入监督。组织开展以“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联合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做到力量叠加、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成果共享,实现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惩戒,营造严管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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